作者:林岩
这两天,许多学校陆续发布了放春假的消息。3月18日,湖北省利川市教育局发布通知,该市中小学将放春假2天,与清明假期相加,可连休5天。3月17日,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宣布将于4月7日至13日放春假,“整整7天,停课不调课、不补课不赶DDL”,鼓励学生放下课本走出校园,走进大自然,解锁社会大课堂。再往前,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、拱墅区、钱塘区等城区也发布了2025年春假时间安排,有的春假连上“五一”假期,最多能放9天。
在“官宣”春假的学校中,既有往年便有春假传统的,比如杭州是全国最早探索放春假的城市之一,也有初次尝试放春假的,比如,据媒体报道,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今年的7天春假是北京市属高校的第一个“春假”。从中小学到各大高校,越来越多的学校加入春假队伍,背后有着多重动能的叠加。
从教育规律来看,正如一些学校在放假通知中提到的,春秋假是漫长学期中的一次休整和调节。而且,春秋天气候宜人,恰是顺应节气规律,引导学生们走向大自然、参与社会实践的绝佳时期。在草长莺飞的季节去观察一朵花的绽放,在层林尽染中感受生命的年轮,这些体验都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
近几年陆续出台的各项文件,则是各地相继解锁春秋假的政策引擎。近日,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中提到,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”。2019年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发布的《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》中同样提到,“在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,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,各地可以结合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暑假时间,制定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的办法”。在媒体的梳理中,相关政策文件可谓不少,早在2013年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国民旅游休闲纲要(2013—2020年)》中就有“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”的表述。
在这些政策中我们看到,春秋假不仅是一个教育议题,更连接着消费、休闲等诸多内容。每年寒暑假的文旅热潮,正体现着假期对于消费潜能的激活。春秋假并不是新概念,国家早已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安排,但时至今日,学校放春假的新闻依旧连续霸占热搜、广受关注,也说明了春秋假在实践层面的步履维艰。
其中有带薪休假体系不健全的原因,孩子休假家长却没法请假,这种错位和不同步让放春假变得矛盾。当然,还有升学带来的压力,联系到前几日围绕“高中双休”的争议,春假在很多人的认知中也带有“耽误学习”“打乱节奏”的标签。此外,城乡差异、社会服务供给的差异等都是春秋假推进缓慢的原因。
我们期待春秋假在更多学校的落地,也要看到放不放假不是学校的独角戏,也不是教育系统单兵推进的改革。更广层面上的休假权益、更多的公共服务、更科学更开放的认知等,都是影响春秋假从政策文本走向现实的关键变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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